第四十二章 治水计3-《女商枭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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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但是,从没有人去算这笔账,即便皇帝下定决心要去查,也会因为账目冗杂繁琐,经年累月,无疾而终。

    可若真是要归根结底,各地掌权的官员贪婪只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,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,在于整个国家的政治结构。

    不仅仅是东鲁国,从漫长的封建时代形成开始,华夏大地历朝历代的政治结构都如出一辙:最顶层的掌握国家大权的帝王,下一层为皇帝服务并维系帝国运行的各级官员,最底层的平民百姓,以及夹在官员和百姓之间的极为庞大的一个政治群体:吏。

    在秦始皇统一六国,建立第一个封建集权制国家之前,“吏”并没有如此庞大的存在数量。因为分封制下,周天子并没有相对集中的王权,而各诸侯、大夫都有自己固定世袭的领土,而替大夫管理土地和百姓的则为家臣,家臣对大夫有更多的人身依附性,而大夫对家臣的控制能力通常很强,与后世官吏之间的关系大为不同。

    可秦始皇改变了这一切。他“奋六世之余烈,振长策而御宇内,吞二周而亡诸侯,履至尊而制六合,执敲扑而鞭笞天下”,随后“废先王之道,焚百家之言”,“隳名城,杀豪杰,收天下之兵,聚之咸阳,销锋镝,铸以为金人十二,以弱天下之民”①。由此开始,官职体系开始制度化、体系化、职能化,官员也不再世袭,地方统治者的权力也开始短暂化。

    在官员的权力弱化的同时,皇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统治力,必然就需要另一个阶层的队伍来辅助官员层级对地方进行管理,这时候,“吏”,作为一个独立的阶层和政治集团,开始走上了历史舞台。

    关于吏的分类,那是相当的庞杂,各个职能机构,都有五花八门的吏员职位,处理机构的日常事务。

    有人说:对于一个封建帝国来说,官员议政于庙堂,胥吏执政于江湖。

    国家行政机构的运转,无法离开庞大的吏员集团维系,比如税收、兵役、社会治安管理,以及各种国家政策,最终的基层实施者,皆为基层小吏。

    但这样一个庞大而重要的政治群体,社会地位却很低下,在某些时候甚至不如他们管理的庶民:对于权力顶层的精英来说,他们是作奸舞弊的小人;对底层百姓来说,他们是为虎作伥的爪牙。小吏们通常成了穿风箱的耗子,两头不是人。跃升高层踏入官员阶级无望,经济收入也很低下,既没前途,也没“钱途”。不仅如此,还得承担许多责任,催督税赋、缉捕盗匪等等,不一而足,常常因此荒误农事,严重的拖累家庭,妻离子散。

    “差役法”行使千百年,虽略有变更,小吏有很小的机会能够进入官场,但整个制度并没有太大的革新。直到后来的宋朝王安石变法,提出了以“募役法”代替“差役法”,带有了较大的转变。不过,等王安石下台之后,“差役法”重新复辟,这当然是后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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