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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5章好 文 / 百里夜星

    甚至,她比灰姑娘还要幸福。

    她找到了自己的爸妈,她出身豪门,是真正的公主。

    夙鸣微笑,递了一块牛排给她,“以后会更幸福。”

    她连忙张嘴吞了,只是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,却让她幸福的整个脸颊都红了。

    夙鸣看着她有点傻傻的样子,忍不住伸手揉了一把她的脑袋,“傻瓜。”

    叶锦诗脸更红了,却还是叉了一块牛排,递到夙鸣唇边,“表哥,你也吃。”

    夙鸣张嘴接过去,心说他越活越回去了,玩儿起了小孩子们你喂我我喂你的游戏,不过看坐在他对面的小丫头开心份、,他就忍了。

    他这位未来的小妻子,和他身边那些千金都不一样。

    她吃了太多的苦,比他身边的那些千金们内敛、隐忍、驯顺。

    他们确定恋爱有一段时间了,她事事顺着他,从没冲他发过脾气、提过任何要求,更没无理取闹过。

    不管他说什么,她都会无条件的说好。

    不是曲意逢迎,是她真心的觉得不管他说什么,她都觉得好。

    乖成这样,真是让他打从心眼里疼惜。

    就算她不是大舅舅的女儿,他也会忍不住喜欢她,现在多了这一层关系,他会连大舅舅那一份,一起疼爱她。

    吃过晚饭,夙鸣带着叶锦诗,在附近的公园里转了一圈。

    开始的时候,夙鸣说带她出去散散步,消消食,被她给拒绝了。

    夙鸣看得出来,其实她是想去的,只是她还没从叶瑾桦带给她的阴影中走出来,她还在害怕。

    他劝了几句,说保镖会跟着,她偷眼瞟了一下夙鸣带过来的几个看起来很靠谱的保镖,迟疑的点点头,同意了。

    她自然是愿意跟夙鸣一起出去散步的。

    她看到过姑姑和姑父一起在公园里散步。

    两人都是老夫老妻了,可散步还会手牵手,柔情蜜意的像是热恋中的人。

    夙鸣工作忙,连和她吃饭看电影都要挤时间,他们很少有这样的闲情逸致,可以什么都不想,什么都不做,简简单单的吹吹风,散散步。

    她很珍惜。

    两人在外面转了两个多小时才回去,出了一身的汗。

    回到卧室洗了个澡,躺在一起,叶锦诗又抓紧夙鸣的衣服,偎进了夙鸣怀里。

    这段时间,虽然她和夙鸣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,可不知道什么原因,她总没太多的真实感。

    总觉得这么幸福的生活是偷来的,像做梦一样,有天梦醒了,就什么都没了。

    她一边努力的对夙鸣好,努力的和夙鸣培养感情,一边整个人都像坠在云雾里,仿佛这么幸福着的那个人,不是她自己。

    直到此刻,这样依偎着他,躺在他怀里,她整颗心,才渐渐踏实了。

    她打定了主意,不管怎样,明天一定要让他带自己去登记。

    等拿到那两个大红本本,她的心就会彻底安定下来了吧?

    她在夙鸣怀中偎了一会儿,刚有些睡意,忽然想起什么,猛的惊醒。

    夙鸣感觉到她身子一颤,轻轻拍抚她,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表哥……”她抬眼看夙鸣,“我大哥怎么样了?”

    夙鸣抚着她的脊背说:“他倒下去的时候,磕到后脑,伤势比较重,还在昏迷。”

    叶锦诗皱眉,“他会有事吗?”

    “暂时不知道,”夙鸣拍拍她,“有了消息,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,睡吧,别胡思乱想。”

    “表哥……如果可以……”叶锦诗抓着他的衣服,迟疑的说:“我不想赶尽杀绝。”

    虽然叶瑾桦对她不好,但她毕竟是叶家长大的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叶瑾桦将她培养成今天的叶锦诗,夙鸣不会喜欢她。

    以前,她认识的一户人家,女儿四五岁时,被人贩子拐走了。

    那户人家,一直锲而不舍的找了二十多年,终于把女儿找回去了。

    可那户人家的女儿,是被贩卖到了一处穷乡僻壤,他们的女儿从小就辍学了,从小和一群没文化的女人,混迹在一处杂乱的市场里。

    那户人家也是有钱人家,底蕴深厚,男女主人,都是有知识,有地位的人。

    他们把他们的女儿接回去之后,他们的女儿满嘴脏话,自私狭隘,喜欢贪小便宜,心眼比针尖还小,总是偷家里的东西去卖,还总是想各种各样的名目,问她亲生父母要钱。

    最初的时候,她的亲生父母是顺着她的。

    她的亲生父母总觉得是他们对不起他们这个女儿,对他们的女儿有求必应。

    他们以为,只要他们努力,他们就可以改变他们的女儿,将他们的女儿,变成一个名门闺秀。

    可江山易改,本性难移,不管他们怎么努力,他们的女儿还是没办法达到他们的要求。

    她依旧自私、粗鄙、贪婪,没有一丝一毫他们身上的影子。

    即便她是他们的亲生女儿,可他们依旧和这个女儿,渐行渐远,逐日疏远了她。

    到最后,夫妻俩花了一大笔钱,不顾他们女儿的哭闹反对,把他们的女儿送去了国外一家非常有名也非常严苛的学校。

    虽然,看起来像是为了他们的女儿好。

    但明眼人都知道,他们是不耐烦了。

    他们的女儿初中都没毕业,到了国外,语言不通,环境不适,谁知道她会变成什么样?

    尽管是血脉亲情,可毕竟那么多年没在一起,感情有限。

    他们的女儿只会一味的索取,不会付出,即便她的父母对她有再多的歉意,也会渐渐被她消磨光了,最后选择用一大笔钱安置了她。

    说好听些,是安置了她,实际上,就是变相的把她给抛弃了。

    这个血淋淋的例子告诉她,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,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。

    夙鸣之所以喜欢她,是因为她身上有毫不逊色于真正的名门千金的气质和风韵。

    而她的气质和风韵,都是叶瑾桦培养出来的。

    当初,学那些琴棋诗画,书法礼仪,她吃了很多的苦。

    可如果没有当初吃过的那些苦,就没有今天这样出色的叶锦诗。

    如果今天的叶锦诗不是今天这样出色,而是像那个女孩儿一样,自私粗鄙,夙鸣还会喜欢她吗?

    当然不会。

    不但夙鸣不会喜欢她,就连她的父母,渐渐也会厌弃她,疏远她,不会像现在一样,把她当掌上明珠,打从心坎儿里喜爱着。

    好美恶丑,是人的本性。

    即便是有血缘关系,她的父母肯定也愿意自己找回来的女儿,是美丽的、优秀的、出色的。

    而她出众的气质与风华,都是叶瑾桦当初用大价钱给她请名师,经年累月的请名师教育她,给她培养出来的。

    没有叶瑾桦当初的付出,就没有今天的叶锦诗。

    叶瑾桦的确对她不算好,但他也曾对她好过。

    她曾在书上看过一句话,有些人,就像站在黎明与黑暗之间,没办法单纯的用好与坏,来评价他们。

    他虽然差点毁了她,但不能因此抹掉他曾经为她付出过的。

    没听到夙鸣回应她,她补充道:“表哥,叶家毕竟对我有养育之恩,如果没有大哥的培养,你遇到的叶锦诗,也许只是个连初中都没上完的小丫头,眼光短浅,没见过世面,没有知识,更谈不上什么出众的气质,表哥……你觉得我漂亮吗?”

    夙鸣听她说着说着,话题忽然转了一个弯儿,他一下笑了,摸摸她的头发,“当然漂亮,你就如同你名字一般,像一首诗一样温柔婉约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大哥培养出来的,”叶锦诗说:“书上说,腹有诗书气自华,大哥不许我交朋友,我唯一的朋友就是书,我几乎读完了学校里整个图书馆的书,大哥希望把我教养的赏心悦目,就为我找了很多优秀的老师,如果没有大哥,就没有你看到的这样光鲜亮丽的我,饮水要思源,所以我不想恩将仇报,所以,表哥,你放过我大哥这次好不好?”

    夙鸣莞尔,揉了她一把,“好!”

    她心肠软,可能有点像故事里描写的那种白莲花,放过了坏人,却一不小心让坏人把自己害死了。

    可是没关系,她有点小白,他却相信自己足够强大。

    他会护住这个小傻瓜,想一个万全的法子,既能成全她报恩的心情,又能一劳永逸,让叶瑾桦以后永远都没办法害她。

    听到夙鸣答应了,叶锦诗安心了,仰脸亲吻了夙鸣一下,道了声晚安,在夙鸣怀中找了个舒服的姿势,抓着他的衣服,幸福的闭上眼睛。

    折腾了这一通,她早就乏了,很快睡着。

    第二天,民政局上班后,两人办了手续,领到了两本大红的结婚证,成了受法律保护的一对夫妻。

    叶锦诗珍而重之的将结婚证收进自己特意带来的手包,打定主意,回去就买个最好的保险柜,把它们锁起来。

    按照京城的习俗,领结婚证的当天,两家人要坐在一起吃顿饭。

    但事发突然,他们和家长没商量,直接先斩后奏了……嗯,只是斩了,还没奏。

    好在这桩婚事,两家家长都是乐观其成,就算他们知道了,相信他们也不会责怪他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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