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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六章 毫不掩饰自己的小心思 文 / 上官小妹

    每一周当中有一个时间段最令人期待——

    那就是当上一节课是英语课,而下一节是生物课的时候。

    那十分钟的课间最是有趣。

    是高二六班同学枯燥烦闷的学习生涯中的调味剂,一大娱乐活动。

    庄老师在追求白老师全烟城中学人尽皆知。

    而庄仲秋总是不会错过任何可以接近白婧的机会。

    总无事献殷勤。

    且屡败屡战。

    白婧一切的冷脸行为和拒绝,在庄仲秋看来,都只不过类似于小两口间的打情骂俏罢了。

    他自然得宠着,让着点。

    而同学们都乐于等着看庄老师的热闹。

    看庄老师是如何又被白老师甩冷脸拒绝的。

    果不其然,不负众望——

    庄仲秋今天又早早地就来到了教室。

    明显精心打扮过的样子看起来不像来上课。

    穿着一件醒目的栗色长风衣,高大的身姿,微笑地立在教室门口。

    一脸兴致勃勃地听白婧用纯正的口音上课。

    实在是太过引人注目。

    看了眼纤细手腕上的银表,白婧轻蹙了下眉尖,出声问:

    “不是还没下课吗?”

    这话问的是学生,不是站在门边的人。

    不少学生忙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仿佛没有听出白婧话语当中的不悦,庄仲秋抬脚就迈进教室。

    在庄仲秋走在讲台桌前时,清脆悦耳的下课铃声在此时恰好响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刚好下课。”庄仲秋的脸上扬起温和的笑,“我坐在办公室里头闲得慌,来听听白老师的课学习学习!”

    边说着,庄仲秋还从自己的身后,变魔术似的拿出一支火红的玫瑰。

    “送你的。”

    那朵花没有任何的包装,看起来就像是不知从哪里现摘来的,上头还沾有雨露。

    但却是去了刺的玫瑰。

    可这追人的手法未免也太老掉牙了吧!

    同学们心道这样哪行啊?

    怪不得追了这么久都没把人追到手。

    一朵玫瑰花就想把人给骗到手,是真的有些老土了——

    叶梓茜觉得庄老师这送礼物的技术怎么比自己还差呢?

    不少同学已经憋笑,等着白婧的反应。

    白婧的神色看起来倒是没有丝毫动怒的样子。

    她只是放下自己手中的书,微微一笑。

    抬手接过了庄仲秋手中的玫瑰——

    缓慢又带着优雅的动作。

    将其玫瑰头和枝干直接一分为二。

    把玫瑰夹进英语书,枝干随手插进讲台桌的笔筒里。

    “啪”的一声!

    直接轻柔地把英语书给盖上了。

    嘴角上扬的弧度加深:

    “谢谢啊!刚好缺个书签,可以直接拿来做个标本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,你高兴最重要嘛!”庄仲秋挑了挑眉,说,“你喜欢标本的话我再一次亲自做一个给你,你不早说。”

    要知道,庄仲秋在学生面前也是出了名难缠的老师。

    鲜少看他如此吃瘪,还看起来一副怡然自得的神色,而白老师就是有这样的功夫。

    梁云飞丝毫不给面子地直接笑出了声。

    有个带头的,班内自是笑成一片。

    叶梓茜不禁面带笑意,她忽然想到,她追了虞渊也有些时日了——

    至少她每回送出去的礼物,虞渊似乎都没有这样当面搞破坏的。

    不过可能也是因为她每回都跑得快吧?

    也不知道她送出来的礼物都怎么样了。

    *

    虽然在单亲家庭,但叶梓茜是从小被爱包裹着长大的。

    所以她并不缺少爱人的能力。

    可以说她其实是个很懂得爱人的人——

    尤其当她有心想要去追一个人的时候。

    那些或机灵的、或笨拙的手段,几乎全部都用在了虞渊身上。

    虽然难免会碰壁,虞渊的拒人于千里之外有时也着实令人恼火。

    男孩总是轻易不肯跟着她的思维来走,哄起来又格外困难。

    看起来似乎软硬不吃。

    也许是性格使然,但在叶梓茜看来——

    虞渊总是太过淡漠了些,总是有所保留,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。

    很难想象以他的性格是否会全然地投入一段感情,去喜欢一个人。

    虞渊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呢?

    叶梓茜特别好奇,

    特别想要知道。

    为此,她觉得自己有足够的耐心。

    她不怕他一时的无动于衷,只要他站着不要走就行。

    毕竟还是少年人心性,也很单纯。

    在忙碌的学习之余,叶梓茜几乎是卯足了力气、变着花样地在追人。

    毫不掩饰自己的小心思。

    也不害怕让别人知晓。

    她乐于去从别人的口中,知道关于虞渊更多的消息。

    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,即便是两人没有交流时,叶梓茜也总是留心观察关于虞渊的一切。

    叶梓茜发现虞渊真的是个话很少的人,若非要细数的话,班上的人里头,他同自己说的话已经算是多的了。

    虽然大多时候都是她自个凑上去的,他便也不能总装聋作哑,叶梓茜自己是这么认为的。

    叶梓茜还发现虞渊在所有科目当中,尤其喜欢物理和数学,她最常看到他在刷这两个科目的题目,语文应该算他的弱项,虞渊非常不喜欢背古诗词,老赵有一次还说虞渊的作文写得很像是物理的科学实验报告。

    叶梓茜还发现虞渊虽然看起来不像是个挑食的人,但其实每次点的总是就那么几样菜,最喜欢去学校二号楼的食堂。

    叶梓茜还知道虞渊的运动细胞很好,而且他是真的很喜欢打篮球。

    因为他虽然看起来不喜与人相处,但每次梁云飞约他去打球时,他基本都会去。

    除了上课时间,虞渊大多时候都习惯戴着耳机,叶梓茜真的好奇他究竟一直在听些什么歌?

    如果有机会的话,她一定要亲自拿来看一看歌单。

    别人总是出门遛狗,而叶梓茜不同——

    她是出门遛猫。

    闲暇无事时,叶梓茜总是会带着雪球出门溜达。

    溜达的范围基本固定在一片区域。

    时常在拐去虞渊家的路口附近转悠。

    其实叶梓茜家门前的庭院,对于雪球来说活动空间就已经够大了。

    而且猫的生性又比较慵懒。

    叶梓茜出门遛猫也只不过是寻着能偶遇到某人的心思。

    时常雪球犯起懒来,她还得抱着它走路。

    而且叶梓茜发现雪球最近似乎又长胖不少。

    抱着重了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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